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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手“玩不转”不及格 ●考试全程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车道边缘实线;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 单手控制方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争道抢行,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科目二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时,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侧方停车时,碰擦桩杆;曲线行驶时,车轮驶出边缘线; 限速通过限宽门时,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通过连续障碍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或车轮驶出边缘线; 起伏路面驾驶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 ●科目三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或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起步时,车门未关闭起步,以及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遇前方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 通过路口时,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左转弯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时,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按规定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等; 靠边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夜间行驶时,不能正确开启灯光;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
车停人行道扣20分 ●考试全程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对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科目二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时,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通过连续障碍时,车轮轧路边缘线。 ●科目三 靠边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手刹)。 积水路不减速扣10分 ●考试全程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行驶速度;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二 百米加减挡时,越级换挡;通过起伏路面不减速。 ●科目三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P挡);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 超车时,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 靠边停车时,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下车后不关车门等。
>>>背景 据了解,由于现行驾驶证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够强、难易程度不均衡、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驾驶人在考试合格后仍不能或不敢独立驾车上道路行驶,去年5月,公安部先后到四川等8个省就加强驾驶人考试工作、提高考试难度问题进行了调研,并起草了最初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各地意见和试点情况,公安部再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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