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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税收最初的目的是修路,发达国家经过100多年的建设,公路系统基本定型,汽车税收开始转向鼓励环保。
一.美国:
(一)联邦政府
1 。纯电动(BEVs)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于低速的BEVs免10% 一直到4,000美元的所得税;
(2)对于客用和轻型BEVs免4000美元所得税,并对使用一次充电或有效荷载容量为1,000磅以内的行驶至少70英里的这类车辆免附加税1000美元。
(3)对于车全重8500磅~14000磅的BEVs免税10,000美元。
(4)对于车全重14,000磅~26,000磅的BEVs免税20,000美元。
(5)对于车全重大于26,000磅 的BEVs免税40,000美元。
以上政策有效期限为2007年12月31日。
2. 燃油电动汽车(FCEVs)的税收优惠政策
(1)符合特殊空气质量标准的轻型FCEVs免4000美元的所得税。
(2)符合机动车行驶英里数执行标准规定的轻型FCEVs(2000城市燃料电池系统以外增加150%~300%)免1000~4000美元附加税。
(3)车全重8500磅~14000磅的FCEVs免税10,000美元。
(4)车全重14,000磅~26,000磅的FCEVs免税20,000美元。
(5)车全重大于26,000磅 的FCEVs免税40,000美元。
以上政策有效期限为2011年12月31日。
3 。混合电动汽车(HEVs)的税收优惠政策
(1)车全重低于8500磅,利用再充电能源储存系统提供最大可用功率的HEVs,免250~2000美元所得税。
(2)符合机动车行驶英里数执行标准规定的轻型HEVs(2000城市燃油系统以外增加125%~250%)免1000~3500美元附加税。2000城市燃油系统增加的这一项也许就是要比较主要部分符合EPA要求的风格、传动、推进系统等都相似的新的HEVs和机动车。机动车不必符合BIN 5、 Tier II的排放标准。
(3)使用期内至少节约1500加仑汽油的客车或轻型卡车,免250美元附加税。
(4)在使用期内至少节约2500加仑汽油的客车或轻型卡车,免500美元附加税。
(5)利用再充电能源储存系统提供最大可用功率的中型和重型HEVs免一定的附加税。
(6)使用再充电能源储存系统提供最大可用功率的使用清洁发动机的中型和重型HEVs免一定的附加税。
4 。基础设施的税收优惠
租售电动汽车的纳税人、政府和其他不纳税的实体也要求享受这种税收优惠,如果这项税收优惠价格能够明确,这种电动车的租售价格会减少。到2007年,这种清洁燃油汽车(包括电动汽车)将被免除燃料税100,000美元 (这项免税将在2004年12月31日结束) 。
5. 设立联邦政府车队购车专项款,专门用来购买电动汽车。
6. 给予电动汽车在城市市区内停车的便利;
7. 电动汽车免收停车费,通过高速公路等免收养路费、过桥费、关费等。
(二)州政府
1.加州:
a. 对电动汽车及其部件的科研和开发活动给予财政资助;
b. 加州政府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圣地亚哥空气污染控制委员会对购买一辆电动汽车提供5000美元的补贴。
c. 对市政机构或公共企业购置电动汽车的给予财政资助或通过行政命令迫其购置;
d. 电动汽车不受限制车辆通行及限制停车的交通法规的约束;
e. 给货运电动汽车的通行以一定的方便;
f. 电动汽车、蓄电池及充电免付商业税,或减税4%~19%;
g. 电动汽车免缴财产税;
h. 电动汽车保险金额优惠;
i. 对电动汽车用蓄电池充电的设施及运行财政支持及便利;
j. 电动汽车蓄电池实行租赁使用;
k. 电动汽车充电电力价格优惠,昼夜同价。
2.宾夕法尼亚州:
a. 免除购买电动汽车的消费税;
b. 州环境保护署为充电设施的建设提供其成本50%的补偿;
c. 对电动汽车充电时的电价给予折扣。
二.法国
为了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法国总理府下设一个跨部的电动汽车发展协调组,负责推动电动汽车在法国的应用。法国政府计划2000年电动汽车生产量达到汽车总产量的5%,城市电动汽车拥有率达10%,为此采取了多项促进电动汽车普及的政策和措施。从1992年5月起就对制造和购买电动汽车给予补贴,于2000年前投资15亿法郎作为10万辆电动汽车的补贴;同年11月,法国工业部确定22个城市作为电动汽车导入的试点对象,协助建立大型电动汽车停车场、蓄电池充电站、蓄电池租赁系统,并对车辆维修等专门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如下:
1) 给予每一辆电动汽车1.5万法郎的补贴,其中1万法郎给制造厂,5 000法郎(含税)给购买电动汽车的私人或公司企业(地方行政机关和其团体除外);
2) 对于购置电动汽车的地方机构和地方团体,由环境保护和能源控制署补助8 000法国法郎(不含税);
3) 为首批电动汽车提供销售担保;
4) 由法国电力公司(EDF),法国萨夫特(SAFT)电池公司和汽车生产厂(标志雪铁龙和雷诺)合资组成电动汽车用电池公司,电池用租赁方式租给用户,公司负责电池保养、维修和更换,对P106、SAXO四座小型轿车来说租金每月600法郎,相当于同级汽油车每月行驶1000公里的燃料费。
5) 不允许燃油汽车停泊的区域内允许电动汽车停泊;
6) 在非免费停车场内设立电动汽车免费停车位;
7) 晚间低谷充电降价。
8) 法国电力公司承担在相应停车场、公路旁建设60个充电站;。
法国议会和地方议会也通过一些优惠措施,如减免某些税项、免费停车、夜晚低谷电减价和不允许燃油汽车进入的地区,电动汽车可以驶入等。
法国“PREDIT III—2002涉及的电动汽车购买环节的财政鼓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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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团体 |
其它部门 |
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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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
同时购买3辆或两年内购买至少2辆:补贴510欧元/辆;
否则:补贴300欧元/辆 |
补贴:510欧元/辆 |
从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经由ADEME认证的电动车辆)获得补贴的该类电动车辆估计最高达250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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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轿车及电动轻型车 |
同时购买3辆或两年内至少购买2辆:补贴3050欧元/辆;
否则:补贴1500欧元/辆 |
补贴:3050欧元/辆 |
从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获得补贴的该类电动车辆估计最高达2500辆。旧车辆(1993年之前投入运行的)报废补贴为:760欧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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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电动车辆 |
有效载荷〈300kg:补贴1000欧元/辆;
300kg〈有效载荷〈500kg:补贴2000欧元/辆;
有效载荷〉500kg:补贴3000欧元/辆 |
从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经由ADEME认证的电动车辆)获得补贴的该类电动车辆估计最高达20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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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理车 |
补贴高出传统车成本的20%。 |
对纯电动和混合动力类型的电动车进行补贴 |
三.日本
日本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加快电动汽车的研发和应用:
1) 1996年,日本政府投入了1200万日元的补贴,1997年增加投入到2 600万日元,由市政府、电力公司、企业和个人为购买77辆电动汽车的用户,每辆车提供90~380万日元的补贴;
2) 对电动汽车购买者给予超价补贴、低息贷款和减税7%等优惠;
3) 通产省规定:电动汽车的购买者和租赁企业将受到相当于电动汽车与普通汽车价格之差50%的补贴,给当地政府和私人企业的补贴额达到了车辆的50%和25%;
4) 环境厅规定:地方团体购买电动汽车,可以从健康受害补偿预防资金中抽出1/2作购买费用,个人购买可抽出1/4作为补助费;
5) 运输省和自治省:税款方面给与一定的优惠,鼓励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
6) 电动汽车的增值税、购买税和年税都低于燃油车辆。
日本发展电动汽车的政策及辅助措施
(一)、 购车补贴
1.政府(经济产业省)对于购买电动汽车,给予纯电动汽车EV、混合动力汽车HEV 与汽油车差价50%以内的补贴,该项政策的具体宣传、落实由日本电动车辆协会JEVA负责。《日本电动汽车购车补助手册》
2.从1996年起,对于特定地区批量购买低公害车的地方公共团体,提供与通常车辆差价1/2的补贴。由环境省负责具体实施。
3.对于地方公共团体(地方政府)购买作为大气环境巡逻车的低公害车提供补助。位于重点污染监控计划实施地区的,补助标准车价的1/2资金;其他非重点地区,补助标准车价的1/3资金。
4.由污染被害补偿预防协会具体操作的低公害车购车补贴。对一些地方公共团体购买在法定特殊区域内使用的低公害车,补贴部分经费。
(二).免税政策
对于电动汽车,日本政府在税收上也作了相应的政策倾斜。2001年4月1日~2003年3月31日所得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甲醇汽车、混合动力汽车(载货车、客车)减免2.7%,混合动力轿车减免2.2%的特例措施。
在2001年、2002年所得排放性能和燃料经济性优良的环境负荷小的汽车,从次年起两年内,根据排放性能,汽车税减免13%~50%。
2002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所得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甲醇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供给设备(天然气填充设备、甲醇填充设备)、天然气叉车者,所得税或法人税在第一年进行30%的折旧或扣除7%的税额;
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甲醇汽车50%减税,为了促进电动汽车(含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等清洁能源汽车的普及,对于购入清洁能源汽车者,给予与同级别传统车差价的1/2的优惠补贴。另外,给予天然气等燃料供给设备的装备费用以部分补贴。
增收环境税。环境省已提出了大致方案,规定所有化石燃料均需缴税,税收收入用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
(三)、 地方新能源应用推广补贴
从1997年开始,为了对地方政府计划集中引进包括清洁能源汽车在内的新能源的努力进行支援,由经济产业省对事业所需经费的1/2予以补助。
(四)、 建立燃料电池汽车基础应用技术平台(试行)
为了促进燃料电池的实用化,由政府与民间合作,在安全性、技术标准等方面建立基础应用技术平台。
(五)、 支持(资助)高效率燃料电池系统实用化等研究开发
政府支持燃料电池实用化研究开发、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以及燃料电池测试装置的研发。2003年日本质子膜燃料电池和氢能利用项目的政府资助预算为307亿日元,比2002年预算增加40%。其中225亿日元用于质子膜燃料电池项目。研发经费占总预算的1/3。
(六)、 建立新一代低公害车的技术评价标准
从1998年开始,日本国土交通省开始研究制定新一代低公害车在开发阶段的技术标准和检测评价手段,包括对城市用超小型汽车的技术评价,从而促进并配合对低公害车的彻底改良。
(七)、 国税优惠政策
以进行蓝色申请的个人企业主或法人为对象,第一年度进行特别折旧(30%),或以取得评价额的7%(纳税额的20%为限度)扣除特别税额。
(八)、 地方税优惠政策
自动车取得税的减轻措施:纯电动汽车EV 减轻2.7% ;混合动力汽车HEV减轻 2.2% 。例如:在日本,个人用车的自动车取得税税率是5%,那么个人购买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自动车取得税税率将分别减轻到2.3%;业务用车(公用)的自动车取得税税率是3%,那么其购买EV、HEV的税率将分别减轻到0.3%和0.8%。
自动车税的减轻措施:减免其应缴税额的50%。
(九)、 充电站设施的固定资产税优惠,特别土地保有税免除
(十)、 日本氢能及燃料电池示范项目JHFC(2002-2004年度)
日本氢能及燃料电池示范项目,由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和与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加氢设施示范组成,是日本经济产业省资助的质子膜燃料电池项目的一部分。JHFC项目的目标是收集制氢以及燃料电池汽车在实际运行条件下运行等数据,展示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设施的节能效果以及对环境保护的好处,制定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生产以及广泛使用的计划措施。
(十一)、内阁会议决定,将来公务用车的10%必须使用低公害车
四.英国
英国政府推出全新的车辆环保级别标签制度,以颜色区分汽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能让准车主更清楚各款车辆的环保性能,以鼓励民众购买环保车款。
目前,英国的汽车税与个别车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成正比,即排放愈多废气,征收税款愈高。新推行的标签制就是基于这项环保税制的基础上,希望能在2008年前达到每辆新车平均每公里排放140克以下的二氧化碳。
课税级别为AAA级的汽车,每公里排放少于100克二氧化碳,如本田Insight,汽车税最低约120美元,标签颜色将为深绿环保色。目前英国新车平均每公里排放172克二氧化碳,标签则为带有警示性的橙色,级别为c,如丰田corolla和奥迪A3 sportback1.6,税款约合2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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